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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医疗保障转诊转院流程的新公告

日期:2019-03-25 11:41:03  浏览:0  字体:  来源:福贡石月亮网 作者: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


  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、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,为患者提供科学、适宜、连续性的诊疗服务,对医疗保障转诊转院流程公告如下:

  一、请各位参保人员按照分级诊疗中小病不出村、大病不出县的原则到就近的村卫生室、乡(镇)卫生院、县级医院就诊,确实需要到州外医院住院救治的需办理转诊转院申请手续,对不符合转诊转院的,其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时,城乡居民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为40%、职工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。

  二、异地就医入院后拨打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:0886—3413000告知工作人员本人医保卡号及就医医院和准确的入院时间,开通异地就医申请直接在异地减免(异地减免的医院必须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),如为国家法定假日需在出院前拨打。

  三、特殊情况:旅游、探亲、长期在外居住、危急重症病人可不必办理转诊转院申请,直接拨打福贡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(号码:0886-3413000)申请异地减免。

  四、以上规定于2019年4月1日期正式执行,3月1日至31日为过渡阶段,新、老办法均可报销。

  五、此公告自2019年3月14日起生效,同时原公告失效,以此公告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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